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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布消费提示: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需分清
2011-12-05 新华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599次
[导读]新华网福州12月5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宁德东侨工商局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很多消费者以为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是同一个概念,事实上两者是有差别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辨别。东侨工商局表示,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而保存期是食品的最终食用期,并非过了…

  新华网福州12月5日电(记者 康淼)福建省宁德东侨工商局日前发布消费提示:很多消费者以为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是同一个概念,事实上两者是有差别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辨别。
  东侨工商局表示,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而保存期是食品的最终食用期,并非过了保质期就一定会变质无法食用,只是过了保质期,食品的安全性无法保证。

  东侨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标识,看标识内容是否齐全,是否超出保质期;优先购买标有QS(质量安全标志)标志的食品;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饮品;选购肉类、禽类、水产品等生鲜食品时,还应检查是否有包装破损、腐败变质、颜色变化、异味等现象。
  东侨工商局同时告诫广大食品经营者:食品临近保质期就有责任提示消费者,而非过了保质期才进行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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