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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抽检100批食用油样品 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3%
2011-12-07 南方日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228次
[导读]标称广州市增城益之元食用油厂生产的“金牌好日子浓香压榨花生油”短斤缺两,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13倍!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冠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唛特香花生油”名不副实,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不能称作花生油……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公…
  此番抽查除了14批次散装产品外,发现有8批次产品短斤缺两,其中问题较突出的包括:标称广州市增城益之元食用油厂生产的“金牌好日子浓香压榨花生油”,规格为1.8升/瓶,实测净含量仅1.439升,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13倍;标称广州市森缘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品福花生调和油”,规格900毫升/瓶,实测仅约700毫升,实测短缺量是允许短缺量的12倍。
  7批次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发现有21批次食用油产品理化指标存在有质量问题,不合格项目为脂肪酸组成、折光指数、相对密度和酸值。
  22批次标称是花生油的产品,经检验有7批次产品脂肪酸组成不符合规定的指标要求,如:标称佛山市南海老百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姬花压榨花生油”(450mL/瓶)、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冠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唛特香花生油”(5L/瓶)、标称珠海市东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厨香园压榨花生油”(800mL/瓶)等。
  专家指出,脂肪酸组成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最重要的特征指标,上述7批次产品由于其脂肪酸组成不符合标准规定,不能称为花生油,只能称为食用调和油。
  记者注意到,这些检出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的产品,多数折光指数和相对密度也不合格,说明产品不纯正,有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
  此外,工商部门还抽检了14批次散装食用油,其中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标称来自广州罗敏娜贸易有限公司的“駱駝嘜浓香花生油”、标称信荣粮油经营部的大豆油、标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中诚商行的一级散装大豆油,主要问题是脂肪酸组成、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特征指标不合格。
  市工商局表示,从标称的生产企业看,本次抽检的散装食用油都是大型知名生产企业生产的大桶装食用植物油,但若排除生产企业掺假的前提,不合格原因有可能是流通环节中被有意掺入低值的食用植物油。(记者胡良光实习生林满凤通讯员穗工商)
  ■知多D
  1.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发现油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
  2.看色泽。一般高品位油色浅,低品位油色深(芝麻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色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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