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12-31
中国证券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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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十二月重要提示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
(7)合规监察:合规与监察稽核部对整个投资管理流程进行实时监控。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5%×上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龙头企业指数,同时考虑到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本基金设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上证龙头企业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上证龙头企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龙头企业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相应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ETF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686,290,282.04
93.60
3
固定收益投资
29,976,000.00
4.09
其中:债券
29,976,000.00
4.0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