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12-31
中国证券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7368次
[导读]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9月26日证监基金字[2006]19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简称自2010年4月30日起,由“友邦华泰上证红利ETF”更名为“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基金…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刘永卫
电话:(021)58872625
传真:(021)68870311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四、基金的名称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指数化投资比例即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内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因素导致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表现。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基金管理人需要采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尽可能贴近目标指数的基金组合。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票期货、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