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不得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
实行“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目录如下:
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