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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失地农民“保命资产”被贱卖
2012-01-01 今日早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057次
[导读]失地农民的数亿元“保命资产”,仅凭当地有关领导“打招呼”、村干部“研究决定”、镇街办事处主任“同意处置”,就被私自低价变卖,数千名群众不知情。最近,这起发生在广东鹤山市的“权力买卖”,因群众举报被戳穿。谁为私卖“保命资产”开绿灯?围绕一系列…
  住建部门是物业房产交易过户的最后一道关。“我们审批主要认两个公章,一个是物业原权属方村委会申请出售的公章,一个是镇街办事处同意处置盖的公章。”鹤山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
  当被问及“为何过户时不要求提供村民集体同意的手续”时,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体制滞后”上:我国对村级集体资产过户的条件并没有明确规定。鹤山市的做法是,“如果镇街办事处同意,就给予办理,不必有村民集体签名”。
  那么,变卖“保命资产”的两个公章,又是怎样盖上的?
  鹤山市住建局提供了一份题为“中东西村委会关于要求处置房地产物业的请示”,上面写着:“经我村委会研究,拟将权属我村委会的房地产物业进行处置,处置物业情况详见附表。”下面盖有村委会的公章。在左下方有“同意处置”四个字,盖的是“沙坪办事处”公章。
  这显示,两行字的“请示”,加上四个字的“同意处置”,就成了变卖几千名村民数亿元“保命资产”的“法定”手续。
  “以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形式申请处置集体资产,是越权的荒唐行为。”暨南大学教授喻季欣说:“不仅村委会决定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的决定,村委会的公章也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签名。”
  对此,冯柏昭等村民说:“村务公章就在冯维根手里,他还不是想盖就盖?问题是上级领导为什么轻易批准?”
  “公章是我同意街道党政办公室盖的,‘同意处置四个字是他们代写的。主要是当时工作疏忽造成,没有认真核对有关细节。”面对群众质疑,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麦少怀如是说。
  这位麦主任还解释说,为这事,当时有上级领导“打招呼”,不好违命。“具体是哪个领导,不方便告知”。
  鹤山市政府一位知情干部透露,审核环节形同虚设的背后,是冯维根等人在当地“人脉深厚”,其亲友十几年来长期担任江门、鹤山两市纪检部门的要职。
  “当地还有干部长期把冯维根当成‘幕后财源。”冯锡超等村民说,这次冯维根等人私卖集体资产,一些干部就是“实际的买家”。
  谁来保护失地农民的“保命资产”
  “鹤山市干部私卖失地农民‘保命资产的行为,在全国具有警示意义。”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如何在村民自治制度下,有效保护被征地村庄的“保障性”集体资产安全,正成为各地推动城镇化的一个新课题。
  “让开发商配建部分保障性物业资产,本来是政府为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精心安排。”王则楚说,但如果没有配套法规严格保护,好事随时转化成坏事。中东西村的教训显示,广大村民没有“保命资产”的处置权,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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