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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箱装蔬菜和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2012-01-01 杨陵区植保站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349次
[导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加强全区箱装菜果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从事箱装菜果的合作社、企业及个体户经营行为,维护杨陵果蔬品牌声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箱装礼品菜果市场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
  4、装箱蔬菜、果品要干净整洁,严禁不合格产品,畸形、腐烂、霉变产品入箱销售。
  5、箱装产品的重量、数量、质量、品种应与外包装标识一致,净含量在4公斤~10公斤的,误差不大于150克;10公斤~25公斤的,误差不大于250克。
  (三)包装箱及标识要求
  1、包装箱执行陕西省DB61/T379—2006标准,蔬菜外包装箱规格与标识标注使用规范。
  2、包装箱设计应美观大方、图案清晰、外观整洁,直接与蔬菜、果品接触的包装箱、拖盘、保鲜膜及其他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所用产品必须选购自取得国家食品包装物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包装箱外要注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菜清单、质量等级、包装日期、安全食用期、生产者和经销者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取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的产品可以标注相应标志,未取得认证或非认证产品不得违法标注有关标志和相应文字。
  4、包装箱外宣传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词,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货真价实。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2月14日至23日,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24日至2012年1月20日,由农林、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箱装礼品蔬菜、果品的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25日,总结专项整顿活动经验,建立长效的规范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农林、卫生、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杨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副局长王毅君担任,具体负责规范箱装菜果市场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农林局负责规范箱装菜果市场管理的全面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
  2、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箱装菜果企业各派驻一名质量监管员,负责作好箱装菜果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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