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30 星期二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政策法规 >正文
山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11-07-20 齐鲁电视台 作者: 本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623次
[导读] 田间安全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日前,《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7日通过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问题农产品召回制等制度被写进条例,为农产品安全加了一道紧箍咒。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7日通过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田间安全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条例建立了安全监测管理制度,首次要求在农产品产区设定安全监测点,同时划定了禁止生产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投入品的滥放,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隐患。条例鼓励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让农产品安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

    问题农产品召回制、监管部门的追溯制此次被写进条例,为农产品安全加了一道紧箍咒。

 


中国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