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质监局:金龙鱼问题油留样合格
2012-01-1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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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春节消费旺季的到来,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针对近期金龙鱼的问题油事件,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项调查小组到益海(泰州)工厂全面检查,并着重对存问题批次的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烟点和色泽指标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
随着春节消费旺季的到来,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针对近期金龙鱼的问题油事件,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项调查小组到益海(泰州)工厂全面检查,并着重对存问题批次的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烟点和色泽指标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泰州市质检所食品检验总工程师罗益群说,“留样合格,说明该批次出厂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检测结果来看,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受流通环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有必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控管理,以保证食用油质量。”此前,安徽省工商局对外发布通报称,该部门抽检7个生产厂家10组食用油后发现,合肥市有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其中,一批由江苏益海(泰州)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鱼玉米油(生产日期为2011年3月1日,5升装)被抽检出色泽和烟点不合格。安徽方面的通报发布后,泰州方面非常重视。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包括泰州市质检所总工程师、2个检验室的主任以及泰州市高港区质检局的3位科长在内的专项调查小组对此进行调查。专项小组针对金龙鱼2011年3月1日批次的5L玉米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玉米油原料进货验收记录、精炼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检验记录、发货记录、收回产品明细。重点对金龙鱼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合格,烟点和色泽符合国家标准,并出具合格报告。对此,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经理李志刚分析称:“初步判断,"问题油"是由流通环节运输、储存不当造成的。”在他看来,被抽检出问题的批次产品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因此生产环节不可能存在问题。根据安徽方面的通报,问题出在烟点和色泽上。罗益群表示,烟点是衡量油脂精炼加工质量等级指标,而非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不影响食用油的安全使用,以小包装花生食用油为例,国标里没有烟点标准的要求。罗益群介绍,油脂烟点是油脂试样在国标规定的条件下加热,当出现稀薄连续的蓝烟时的温度。出现烟点低,一是生产环节中如果精炼时间、程度不够,食用油中的游离脂肪酸、维生素E、卵磷脂等物质过多,会导致烟点低;二是合格出厂后,流通环节中如存放不当,会受多种原因影响,同样会使得游离脂肪酸增高而导致烟点降低。而维生素E、卵磷脂等物质相对精炼油来说可谓“杂质”,不影响人体健康安全。专家也提醒,小包装食用油应该储存在阴凉干燥处,以利于保证食用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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