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科学评估
2012-01-29
东方早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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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彭靖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市预防医学会会长2011年6月9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用专用检测仪检验飞机上提供的盒饭。本版图片早报记者赵昀张栋彭靖三聚氰胺奶粉余烟未散,“瘦肉精”接踵而来,“染色馒头”刚刚平息…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简要地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GMP制度的核心在于工作规范的建立和强有力的工作规范执行的日常管理,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和产品的可靠性和标准化。这不仅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值得注意的是,GMP认证制度成功的关键不仅在于认证的过程,执行和执行的管理才是核心所在。
在食品生产高风险的行业开展强制性的GMP认证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对于大宗食品生产都有GMP的标准,但仅对乳制品和保健食品实行了强制性的GMP认证制度;所以当务之急是对已有GMP认证标准的大宗食品制定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计划,对高风险的水产品/肉制品/饮料/等作为重点,优先推行,逐步推广至其他大宗食品。对于已经实施强制性GMP认证制度的乳制品和保健食品行业,监督部门探索开展通过第三方不定期地评估GMP制度的执行情况,推进制度的落实,使“没有良好的规范就不能进入食品行业”成为食品行业的准入规则。
权威机构评估要迅速
及时发布科学权威报告,稳定人心
现在全社会都非常关注食品安全,每当问题发生时,信息渠道多、疑惑多、关注的角度多;专家对自身专业比较熟悉,应对比较复杂的事件会有一定的局限性。众说纷纭,是非不明时,首当其冲的是企业,这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此,建议:
一是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要有快速判断的机制,首先是要分清性质。
按照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的事件,大体可分为:
食源性急性集体食源性疾病和食源性急性集体中毒事件;
未产生后果但违反法律、标准的食品安全事件;
学术上有研究,但尚未定论、或未列入法律、标准规定但可能构成健康危害的涉及食品安全事件。
对于以上不同的性质,由于构成不同的危害程度,在处置、信息公开、宣传等方面要有不同的预案,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