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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公立医院首次“医药分开”
2012-01-30 法治新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436次
[导读]1月12日起,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该院计划将药房整体托管到我区一家大型药品配送企业,医院不再负担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区公立医院首次试点“医药分家”模式。2006年,我区…
  1月12日起,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该院计划将药房整体托管到我区一家大型药品配送企业,医院不再负担药房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区公立医院首次试点“医药分家”模式。
  2006年,我区组织实施了以省为单位、以政
  府为主导的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政策,制定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目录规定了药品的剂型、厂家、价格,医疗机构只能在目录内选择用药。按照乡村、社区医疗机构顺加5%的损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价不得超过15%的原则,对招标药品统一定价。5年来,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价格总降幅分别达到48.6%、40.68%和32.69%,平均下降40.71%,每年减少群众医药费用支出近3亿元,降
  幅位居全国第三。
  今年,自治区人民医院结合我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求,从1月12日,确定在宁南医院试行“医药分家”模式,引进区内大型药品配送企业以“药房整体托管”方式经营管理宁南医院药房,所有中标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为我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实现公益性的路径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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