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19 星期五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国内热闻 >正文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 数读“舌尖上的安全”发生哪些变化
2016-09-30 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 浏览次数: 362次
[导读]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之后,各部门在制度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上,都在积极的探索有益的做法。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之后,各部门在制度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上,都在积极的探索有益的做法。

  比如,食药监部门与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相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行刑衔接办法、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两证合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规范体系检查;在餐饮服务单位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等。

  “食品安全是一项体统工程,不可能靠一部法律解决食品领域的全部问题,必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配套法规制度的健全完善,形成互相支撑配合的法律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9月30日,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表示。

  各部门共谋下一步工作

  虽然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全国食安全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因素还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毕井泉表示,当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还很多,传统的生物性风险、物理性风险依然存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滥用等的化学性风险突出,这类风险凭感官无法识别,不容易防范,影响也难以预知。同时标准缺失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大了食品安全标准修订的力度,但标准依然缺失、滞后、有的虽然有标准,但是没有配套的检验方法。全社会尚德守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缺失,唯利是图,违法犯罪扔有发生。监管力量不足,人员业务能力、检查检验设备不能适应监管需要,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还需要完善。

  “食品安全是一项体统工程,不可能靠一部法律解决食品领域的全部问题。”毕井泉表示,“食安办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农业部、法制办等有关单位,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律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

  对于地方性法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表示,要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在今年10月1日前,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确保最严格的法律制度能够落地。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规定,细化落实规章、行政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间的分工配合机制,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要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许安标表示。

  一年来的改变

  新《食品安全法》虽然还需要存进一步完善和落地生根,但是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现状已经悄然发生变化。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今年上半年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2%,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达到1584项,大规模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吗。同时加快高毒农药禁限用步伐,目前已禁用的高毒农药达到39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从本世纪初35%降至2%以下。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例行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全国152个大中城市、92个品种、94项指标。针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生鲜乳、兽用抗菌药等专项治理行动。

  “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到‘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主要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主要是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农业部将加快推动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等相关法规,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有法可依。”陈晓华表示。

  陈晓华介绍,下一步要加快追溯体系建设,正在抓紧建设国家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和响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积极筹备全国范围内的追溯统一试点工作,并借助互联网+,搭建涵盖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检测监管、质量安全追溯的物联网和信息网,统筹推进线上线下两个监管融合发展。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近几年,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一直在进行清理整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介绍,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牵头组织完成了对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已会同相关部门发布9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底前还将发布200余项新标准,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框架、原则、科学依据与国际食品法典一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金小桃表示,“十二五”期间,累计获得了一千余万个监测数据和60万份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基本摸清了我国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分布状况等“家底”。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延伸到社区和乡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和致病菌分子分型溯源技术,开展病例、暴发事件和病源食品分子溯源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分析、早通报”。有效发挥风险监测评估发现隐患的“侦察兵”作用和指导公众健康饮食的惠民作用,完善国家、省、市、县4级多部门通报会商联动机制,及时研判应对小龙虾致横纹肌溶解症、赤潮贝类毒素蓄积等风险隐患。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协作组,充实标准和评估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开透明,“开门”做标准。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全面纳入标准管理。发布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着力提高人群营养健康水平。

  在婴幼儿配方乳品方面,国家质检总局介绍,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测工作计划,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国境口岸547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有453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了分级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表示,加强了进口食品源头监管,探索创新以风险评估、监督抽检、合格评定、分级监管为主的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新机制。

  毕井泉在会上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让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厘清监管职责,严密监管链条,下沉监管力量,做到有责、有人、有岗、有手段,保证监管部门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各类食品开展检验监测、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这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别于一般商品市场管理的特殊属性。

  同时,毕井泉认为,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食品安全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要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让人民群众主动规避不安全食品,迫使不安全食品在市场上淘汰出局;让执法者受到约束,减少自由裁量权,严格执法,接收社会监督。

  此外,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毕井泉表示,要努力做到所有违法案件都要处罚到直接责任人和企业管理者,并向全社会公开处罚程序。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调查取证能力,提高查办案件的水平。

 


中国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