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23 星期三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国内热闻 >正文
人民财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警示
2012-02-01 人民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097次
[导读]回顾刚刚过去的2011年,会发现诸多食品安全事件挑战公众神经。先是3月份央视315曝光了河南“瘦肉精”事件;随后又爆出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紧接着是“地沟油”事件,调查发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着地沟油加工产业链,其规模之大及设备之先进均超出一般…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1年,会发现诸多食品安全事件挑战公众神经。先是3月份央视315曝光了河南“瘦肉精”事件;随后又爆出上海“染色馒头”事件;紧接着是“地沟油”事件,调查发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着地沟油加工产业链,其规模之大及设备之先进均超出一般人想像;此外还有比三聚氰胺毒20倍的“塑化剂”、燕粪熏蒸的所谓“血燕”、思念三鲜水饺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直到年底,又爆出蒙牛牛奶被查出含致癌物黄曲霉素。一个个事件,触目惊心。
  这些年,中国经济和社会一直在进步之中,但为什么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卫生领域,发生的问题未见减少,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1年,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一下子开展了两个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摧毁了一大批地下非法销售生产网络,但要达治本之效,还是要在全面完善相关法规方面着手,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和打“擦边球”现象,杜绝不法企业的侥幸心理。
  惩罚力度不够严是当前食品安全法规的一大缺陷。我国到现在还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很多国家,对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都会施加惩罚性赔偿。“谁制假售假就让谁倾家荡产”,只有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下,这句话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010年底,德国一养鸡场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事发后追溯机制立即启动,违法企业很快浮出水面。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还提出了高达数千万欧元的民事赔偿。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对于不法企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低廉的违法成本不但使很多本土企业敢于以身试法,一些原本在国外守规矩的企业,来了中国以后也开始走违法的钢丝。
  在一个良性的商业环境中,单是消费者用脚投票,就已经足够使那些犯错企业变得门可罗雀、倒闭破产。但我们的消费者似乎总是给犯错企业多一次机会,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后,几大出事企业在头一季度均遭受损失,但转过去下一个季度就实现了盈利。消费者其实很无奈,还是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在乳业几乎集体沦陷的时候,人们其实没有更多选择。此外,消费者也面对维权成本过高的难题。如果能够充分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向违法企业发动一场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使它们陷入到维权消费者的汪洋大海之中,则很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