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012-02-02
国家财政部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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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重大决策2011年,在党中…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2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文化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关键是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既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一是着力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预研、预判、预测,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准确把握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大力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与此同时,把加强经济调节与增强发展后劲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目标定位准、针对性强、作用直接有效的优势,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把改善民生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着力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增加就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并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努力支持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