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至县农民发帖询问养老政策
网帖获四川省省长回应
2012-02-07
人民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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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蒋巨峰同志简历|给四川省省长留言人民网北京2月7日报道:(记者韩月)近期,有网在四川省省长留言板上以主题为“乐至县农村户口一次性交5万60岁后领取养老保险是否属实”,对四川乐至县农村推行的一项养老政策提出质疑。昨日,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网…
蒋巨峰同志简历|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2月7日报道:(记者韩月)近期,有网在四川省省长留言板上以主题为“乐至县农村户口一次性交5万60岁后领取养老保险是否属实”,对四川乐至县农村推行的一项养老政策提出质疑。昨日,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网友反映的问题作出公开答应,其中,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先生,我老家四川乐至县农村地区推行了一项养老政策:农村户口先转为城镇户口,然后再缴50000万元,就可在60岁后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大概400多元.
请问这项政策是中央政策还是当地的地方政策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乐至县农村户口一次性交5万60岁后领取养老保险是否属实”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8号)精神,凡具有我县城镇户籍,曾与我县原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即“超龄人员”),因原集体企业已不存在,或因所在企业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63元的6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65周岁的,从达到65周岁起,每年长一周岁,缴费金额减少1500元,但实际缴费金额最少不低于38400元。上述参保超龄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别均记为15年和0.6。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缴费总金额的40%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项工作已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超龄人员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缴费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从实际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为其发放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根据参保人年龄、缴费金额等不同情况,每月大约可领取570—720元。更多详情请致电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将热忱为您解答,电话:(028)233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