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为困难户建“爱心超市”每逢周四都可以免费领米油面
2012-02-07
重庆时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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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渝中区,贫困家庭居民在街道“爱心超市”领取食用油本组图片均由本报记者陈艺丰摄街道居民在“爱心超市”选衣物渝中区,贫困家庭小朋友在“爱心超市”领取学习用品本报讯(记者梁寰)怎样才能成为全国文明城区?除了环境的改善,还有什么更能打动老百姓的心?…
建设14个爱心超市 让7万余人次享实惠
“大家看到点,小心被撞倒哟!”我们采访时,几个抬着箱子的男女走到爱心超市门口。原来,他们是渝中区工商分局解放碑工商所的志愿者们。
作为市级文明单位,自2008年起,该所便与超市结对,定期捐钱捐物。如今,已有30余家企业参与到爱心队伍中。3年来,他们已向超市累计捐献1000余万元的资金、物资。
随后,一家大型超市的志愿者们也送来了3箱食用油。据志愿者介绍,超市常年对口帮助街道70户居民,今年,还特意将免费提货标准从原本的每户800元提升到1000元。
渝中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钟维理说,目前,全区共有14个街道“慈善爱心超市”、2个社区“爱心屋”或“爱心角”。通过区财政拨款,市民及330余家市区两级文明单位捐赠,区慈善总会定期发放物资等形式,截至2011年,已接受社会捐赠资金50.32万元,衣物4.7万余件,物品折扣213余万元,惠及46238户次、74671人次。
我们了解到,渝中区在“心”上做文章其实起步于1987年,当时渝中区在全国首创“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委员会”,成为渝中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特色之一。
经过多年的文明创建,全区目前共有市、区级文明单位300多个,道德模范96人,“身边的好人”9800余人,大阳沟派出所、求精中学、环卫三所等30多个单位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签订“不平等”邻里帮扶协议
家住望龙门街道白象街社区的陈方富大爷是个孤寡老人,患有哮喘和气管炎。每到冬天,因担心老毛病复发,陈大爷就不敢沾水,家中的换洗衣物便只能堆在一旁。在街道近日举行的“把幸福带回家”欢乐寻友活动中,他和邻居林耀碧签下了一份“不平等”协议。
按照协议,林耀碧需在能力范围内,无偿为陈爷爷提供生活帮助。“平时家里都是我老公做家务,只要有空,我就来帮老人洗衣服、买菜。”58岁的林耀碧笑呵呵地说,远亲不如近邻,遇上困难,大家自然要搭把手。“如果我不在家,就会托其他邻居帮忙照顾老人。”
渝中区通过举办“邻里节”、建立“家庭养老服务网”、设立“敲门日”等方式,拉近了邻里间的距离,消除人际隔阂,让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文明时评》
“爱心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