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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亿巨资建蔬菜大棚
民生工程咋成了“败家工程”
2012-02-08 华声在线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2147次
[导读]黑龙江省林甸县政府被指非法圈占农用耕地。民众称耗费61亿元打造假民生工程,建设6000栋蔬菜大棚,领导参观后又迅速拆除。公开建设别墅群,叫价每平米5000元。而当地官员回应称,拆除的蔬菜大棚系实验专用,拆掉是因为已完成实验任务。别墅群则并非…
  佘志全等表态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大项目建设,同意终止合同,但希望能得到他们认为应得的补偿,而政府方面则认为他们的要求无理,林甸县一名副县长在答复他们的上访请求时明确表示,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政府。
  在佘志全们的频繁上访和政府不妥协的背景下,政府一方宣称依法收回了长青林场发包去出去的国有土地,而上访户们却出具照片证明他们在依法要求合理补偿未果的情况下,县政府强行抢占了他们的土地。
  根据双方提供的正式材料,政府声称他们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而佘志全们通过律师草拟的申辩材料中提到,他们依据的是《物权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对于此类情形,“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但并未提及补偿标准。政府方面确实在《林甸县长青林场依法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补偿方案》中提到,对承包户所建的房屋、农业生产工程等不动产及林木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的承包户将剩余承包费及利息予以返还。政府方面认为此即为“合理补偿”。
  而佘志全们援引《物权法》认为,补偿应包含两部分: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预期收益。佘志全们强调,土地承租之初,承包户要对土地进行大量的投入,使土地熟化,而“合理补偿”应当包含这些内容。
  此外,佘志全们还认为政府并未照顾到承包者的利益,部分做法属于“与民争利”。
  据了解,当地政府收回承包户土地后,并未马上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林甸县关于该补偿事项的说明中也提到,“暂不利用的土地进行临时发包,为了照顾原承包户,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积的30%定向低价优先发包给原耕地承包户;对优先原承包户承包后剩余的土地,为避免闲置,剩余的暂不利用土地进行了公开竞价发包。”
  佘志全们认为,当地政府的“低价定向发包”和公开竞价发包实际上是提价再承包,是当地政府在土地承包上的二次获利。根据佘志全们提供的政府关于土地再承包的公告,土地承包价被定为每亩不低于70元,而19个承包户之一的董立军家的原承包合同上,约定地价是每亩45元。
  史上最牛的“种子商店”
  19个上访户并不能阻挡林甸“天字号项目”的快速建设。
  林甸是国家级贫困县,根据大庆网的报道,该县2011年财政收入还不到3亿元。2007年,在大庆市的人代会上,林甸县某局领导递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林甸县国家级贫困县扶持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文中提到,林甸县“连干部职工工资都保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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