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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把临期食品低价销售当商机
2019-06-18 东方网 作者: 杨玉龙 浏览次数: 71次
[导读]别只把临期食品低价销售当商机

    天猫超市里每盒16.6元的泰国椰子水10元3盒,网上售价25元一包的德国进口巧克力威化饼干10元2包,原价6元一瓶的马来西亚进口苏打水10元5瓶……这些平时售价不菲的进口食品,因为临近保质期,以意想不到的“白菜价”出售。如今,这样的临期进口食品折扣店正在京城悄然兴起。(6月17日《北京日报》)

  所谓的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而往日让一些商家头疼难以处理的临期食品,似乎正成为一种新的商机。尤其是,对于一些曾经小众进口食品,也就意味着可以凭借极具竞争力的低价走入更多“寻常百姓家”。可以说,临期食品低价销售,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自然对交易双方而言是互赢之举。
  据报道显示,类似的临期进口食品店在京城悄然兴起,并以超低价格迅速吸引客户。具体来看,形成连锁规模的品牌包括“悠品食惠”、“T3进口食品”等,连锁规模已达10余家。同时,淘宝平台上也出现了不少专营临期进口食品的网店。各大商超,几乎每天都会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捆绑等方式进行促销。
  不过,临期食品低价销售虽然是一种商机,但销售临期食品也有着法律约束。2012年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明确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说,临期食品销售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临期”食品专区(柜)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经营企业管理“临期”食品所必须遵循的规范。
  当然,面对着临期进口食品店火爆社区等现象,市场监管也不能松懈。一方面应加强临期食品相关知识的普及,提升公众的认识。比如,北京市曾出台“食品保质期临界”6级标准,唯有让消费者认识到这些标准,才能在消费时更好地按需购买。也有必要加大消费警示,以防范过期商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
  另一方面,也应加强市场监管与整治。比如,对于有意隐瞒临期食品信息的商家,须严惩不贷。今年5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提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同时,对电商平台也应加强规制,以防范临期食品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侵害。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购买低价的临期食品虽可,但也应切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比如,购物前问清细节,尤其要问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协商好退换货细节,以及留存好相关消费凭据,以便于事后维权。同样,对于瞄准临期进口食品商机的淘金者而言,应认识到依法诚信经营才是发财的根本,切莫只将临期食品低价销售当商机,而不顾法律与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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