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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安办加强肉类安全监管 严防问题猪肉流入市场
2019-12-12 厦门网 作者: 陈泥 浏览次数: 156次
[导读]厦门:市食安办加强肉类安全监管 严防问题猪肉流入市场

    ●市食安办高度重视,部署进一步加强肉类安全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全面排查,对涉事商家立案查处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卢嘉新张华伟)近日有媒体曝光称,漳州龙海市的一处生猪定点屠宰场,趁着检疫人员不在场的时候,宰杀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而这些问题猪肉可能流入厦门市场。掌握到这一情况后,市食安办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反应,第一时间针对报道中提及的有私宰猪肉流入的“思明区湖滨一里的黄金香猪肉摊点、湖里区金昌路上的土猪肉摊点、夏商中埔蔬菜批发市场的一处门店、闽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庭兰土猪肉门店”,进行全面排查。
  记者昨日获悉,涉事的“庭兰土猪肉门店”此前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11月28日就已经关停整顿;湖滨一里市场内的两个黄金香猪肉摊点,虽未发现源自漳州涉事屠宰场的猪肉,但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猪肉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或存在检疫证“一票多用”、目的地与票证不符等问题,在昨日上午的检查中也分别被立案查处;湖里区金昌路一条支路的鲜猪肉销售门店的猪肉没有“两章两证”,经营者被立案查处;由于媒体曝光中未直接点出夏商中埔蔬菜批发市场内涉事门店的店名,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对中埔批发市场内所有肉品经营户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存在问题猪肉。
金昌路支路 查扣近50公斤无法“自证身份”的猪肉
  “10日上午,问题一曝光,我们就根据媒体报道的四个重点区域,第一时间布置了全面摸排。”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排查的结果显示,湖里区金昌路上并无土猪肉摊点。但在金昌路一条支路上,执法人员找到了一家门牌号为“后坑前社429-106”,悬挂着“华安农家园土特产”招牌的生鲜猪肉销售门店。
  据店家称,其销售的猪肉都是从华安进货的,但现场无法提供所售肉品的“两证两章”(猪肉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猪肉检疫合格章、肉品检验合格章)。
  昨日上午,在这家店内,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屠宰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近50公斤未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无法“自证身份”的问题猪肉,并对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
湖景市场 对两家涉嫌违法猪肉摊点开具执法文书
  随后,在湖滨一里的“湖景市场”,执法人员对挂有“黄金香”招牌的两个猪肉专卖摊位进行了检查。在“黄金香土猪肉专卖”摊点,执法人员发现,经营者当天在售约200公斤猪肉中,有约100公斤肉品存在票证不符的问题。
  “这200公斤猪肉明明是送到湖景市场的黄金香肉品摊点,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的目的地一栏却写的是厦门市同安区某鲜肉店,肉品和票证对不上。”执法人员指出,这说明经营者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摊点销售的部分猪蹄表面有明显破损等感官性状异常,疑似腐败变质。为判定其所售是否为不合格肉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也现场对该批次猪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将依法移交属地监管单位进行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同样在该市场内的“夏商黄金香放心肉专卖店”,经营者也无法当场提供所售肉品的检疫证明。
  对两家涉嫌违法的猪肉摊点,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执法文书,将持续对其进行调查。如后续核实当事人确实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
  至于媒体曝光中未详细提及的“夏商中埔蔬菜批发市场内一处门店”,市场监管部门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于10日、11日连续对中埔批发市场内30余家肉品经营户展开了全面排查,并未发现问题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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