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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养猪新规:用地即到即办应保尽保 销区补偿产区
2020-01-06 新华网 作者: 吴涛 浏览次数: 1862次
[导读]广东出台养猪新规:用地即到即办应保尽保 销区补偿产区

    新华社广州1月3日电 广东省2日发布新文件要求,对于在合规林地新建畜禽养殖项目的,材料齐全的应即到即办,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同时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由生猪调入地向生猪调出地支付补偿资金。 

  在这份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文件中,广东省提出将大力支持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生猪出栏量3300万头以上、猪肉产量245万吨以上。
  《意见》规定,广东将优先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建设规模养殖设施的,优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标,对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规模化、工厂化养殖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当地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不能“管杀不管埋”。 
  广东还将清理撤并小散厂(场),优化屠宰行业布局。到2025年建设200个标准化屠宰企业,全省屠宰厂(场)数量压减50%以上,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90%以上。
  同时还将规范禁养区管理。《意见》提出,广东将严格依法依规划定禁养区,禁止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后,5年内不得随意调整。各地要制定禁养区边界图,明示禁养区范围和边界。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广东将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猪产销定向对接,鼓励生猪调入市根据调入量按一定标准向生猪调出市支付补偿资金,补偿生猪产区在发展生猪生产中的疫病防控、污染治理、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补贴等投入,平衡产销区利益,建立合理的生猪产销利益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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