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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缓解猪肉供需矛盾
2020-01-13 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 浏览次数: 574次
[导读]政策利好缓解猪肉供需矛盾

    受非洲猪瘟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2019年全国生猪产能下降较多,猪肉市场供给持续偏紧,2019年10月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01.3%,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约2.43个百分点。

  在各项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市场拉动下,目前,养猪户补栏增养的积极性在提升,生猪生产呈现明显恢复势头。2019年12月份,生猪出栏比11月份增长了14.1%;集贸市场猪肉零售交易量环比增长了11.7%,供应增速高于消费需求增速,猪肉供需矛盾有所缓解。
  防控疫情和稳生产两手抓
  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督促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优化调整生猪调运措施,畅通种猪、仔猪调运渠道,加强生猪生产定点跟踪监测和趋势研判。引导鼓励补栏增养,稳定行业预期。
  2019年6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2019年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强化餐厨废弃物监管和外疫防堵,加快推进分区防控;进一步巩固屠宰环节“两项制度”落实成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猪以及“炒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取消生猪生产用地上限
  针对生猪生产恢复存在养猪场户信心不足“不敢养”,一些地方发展养猪积极性不高、发展规模养殖“没地养”,前期养殖亏损造成“没钱养”等问题,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猪肉供应等五方面举措。
  会议明确,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生猪养殖可使用一般耕地
  2019年8月31日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部门相继印发文件,出台17条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养殖用地方面,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禁养区划定方面,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运输方面,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真金白银”扶持生猪生产
  2019年9月,中央财政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一是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二是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三是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四是提高生猪保险保额。五是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六是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就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作出部署。
  2019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关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未来3年计划安排500亿元信贷规模和资金,集中用于支持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及储备调控体系建设。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座谈会,要求加大生猪养殖、生产、储运、销售等全产业链的信贷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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