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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饮食消费提示
2020-01-14 华商报 作者: 李婧 浏览次数: 269次
[导读]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饮食消费提示

    春节即将来临,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买散装食品注意销售环境是否干净,需冷藏食品不要一次采购过多。

  购买现场制作食品最好选当日的
  选购食品时注意选择在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查看包装封口是否完整、紧密,不要购买包装破损、鼓包、胀袋等食品;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有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规范标注内容;不购买过期变质食品,慎买临近保质期食品。
  购买散装食品需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容器或外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需冷藏的食品不宜一次采购过多。购买现场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应当选择感观新鲜、当日加工的食品。对于生产经营环境狭小、混乱,无法保障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应慎重选择。
  外出就餐莫贪新奇、野味
  外出就餐尽量选择证照齐全、餐饮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厅或饭店就餐。
  春节期间菜肴丰盛,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有意识地控制食物摄入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尽量低盐、低脂、低糖饮食。注意饮食安全,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时,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市民在选购食品或外出就餐时,一定要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减少奢侈浪费。要索取和保留相关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
  若您对购买的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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