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要能“顶天立地”
2012-02-13
光明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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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动灌溉系统试管育苗李家洋,植物分子遗传学家。1956年7月出生于安徽肥西。1982年初获安徽农学院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科院遗传研究所硕士学位,1991年获美国布兰代斯大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美国康乃尔大学汤普逊植物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当今世界,农业科技正在孕育新的革命性突破,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带动并加快了农业科技创新的进程,以生物组学技术、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为代表,全球农业科技正进入创新集聚爆发和新兴产业加速成长时期。欧美等农业科技强国和大跨国公司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占据优势地位,正逐步加大进入我国市场的力度和速度。巴西、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农业科技竞争力也显著增强。世界各国抢占未来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更加激烈。
技术变革和科技进步始终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由“一五”时期不足20%提高到“十一五”期末52%。但与建设“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的新要求相比,与国际农业科技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新的历史时期,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任务更加艰巨。
所以我认为,农业科技工作者应深刻认识科技进步在新阶段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承担起发展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历史重任,致力于攻克农业发展的科学难关和技术瓶颈,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为提升我国农业和农业科技的国际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把准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
记者: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定位,即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定性,即农业科技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要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应该如何理解这一定性,以把握农业科技的发展规律?
李家洋:农业既是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稳定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决定了必须坚持农业科技公益性定位。农业技术属于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科技投入的政府主导性和公共科研机构是研发主力军地位。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产业链条长,农业科技具有区域性明显和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农业科研工作要立足长远,超前谋划,超前研究,超前部署。中央一号文件准确把握了农业科技的发展规律,明确了农业科技的定性,并提出要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要深刻认识农业科技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的重要内涵,切实履行公益性研究职责,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更多、更强大的科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