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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强化” 提升保健食品安全可追溯性
2011-09-2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浏览次数: 279次
[导读]  为加强保健食品有效监管,提升保健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四项体系建设。

        为加强保健食品有效监管,提升保健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四项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引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原料管理、生产过程、品质管理等方面入手,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建立起以预防为主和全面质量改进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体系。全面开展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适时发布省企业标准通告,严格按企业标准生产,依据标准依法进行严格监管。

        二是强化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台账制度为重点,加强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检查是否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认真做好保健食品抽验工作,重点对流通环节保健食品进行抽验,确保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组织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意识。

        四是强化保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行为。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并作为专项整治考核内容,落实各项追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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