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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良:“养鱼执法”为祸食品安全
2012-03-06 羊城晚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436次
[导读]食品安全备受关注CFP供图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薛江华张演钦曾颂夏杨实习生李永霞全国政协委员黄少良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2009年10月,他在进行了一系列调研后递交一份近万字的提案,提出无缝隙管理体制,并建议设立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管…

  食品安全备受关注CFP供图
  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薛江华张演钦曾颂夏杨实习生李永霞
  全国政协委员黄少良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掌门人,2009年10月,他在进行了一系列调研后递交一份近万字的提案,提出无缝隙管理体制,并建议设立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这个建议在四个月后被写入了食品安全法。然而,如今他似乎对自己参与“催生”的“食安委”并不“感冒”。
  4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黄少良接受羊城晚报专访,他还特意把调研团队中另两位主要成员也邀请到了采访现场。
  “养鱼执法”是食品危机的病根
  羊城晚报:现在食品安全法也出台了,“食安委”也有了,为何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那么严重?
  黄少良: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近一年,监管机构相互推诿现象更为严重。我们在某市调查“黑饭盒”事件,市工商部门说只查处无照经营,应归质监部门管;质监部门说按相关法规,质监只对企业单位执法,建议向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门表示,他们只负责监管饭店卫生状况,建议向食品药品监督局反映;食品药品监督局回答说,黑窝点区级卫生部门就能处理,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监管部门始终在扮演“马后炮”角色。所有食品问题都是媒体先曝光,相关部门才开始查处。“养鱼执法”是食品危机的病根。一位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否则以后我还找谁收钱去?”
  监管部门搞创收,成了问题食品企业的庇护伞。据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透露:各种收费和罚款当中,省、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80%归自己支配,他们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都要靠上级返还的收费和罚款来解决。“人家给了钱,你能不‘放一马?”
  羊城晚报:这里面是否也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作祟?
  黄少良:我们在调查中确实发现有地方保护主义干预执法的问题。监管部门失职、渎职受不到应有惩处。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一些地方税收大户发生问题受处罚,地方领导就出面找我们谈话:(处罚会)影响地方财政、影响出口、损害政府形象等等。同时,据媒体曝光的案例初步统计,95%以上的地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受处罚的是企业,而负责一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却少被追究。一些法学专家指出,这种状况的结果,只能导致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形成利益合谋,进而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受伤害的只能是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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