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商场超市 每月至少两次
2012-03-06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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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去年大中型商场超市每月抽检1次,今年每月至少抽检2次。鲁力摄“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企业等重点主体每月抽检2次以上,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大米等重点品种每年抽检2次以上。”昨日,广州市召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记者获悉,围绕“吃得放心”做…
今年市工商局将加强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投入检测经费5586万元,用于各类食品检测。另一方面,强化重点抽检,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企业等为重点主体,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大米等日常消费品为重点品种,落实对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的全覆盖抽检,其中重点主体每月抽检2次以上,重点品种每年抽检2次以上;建立食品安全专业办案队伍,在经检分局专业分局及各分局经检大队相对明确固定人员,重点开展食品案件的执法工作;对违法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对反复违法管理混乱的,实行退市,禁止经营特定项目,直至吊销许可;对触犯纪律和刑律的,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充分肯定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并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工商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能。要围绕全省开展的“三打两建”工作,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突出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这项工作要把政府企业群众媒体都纳入进来,形成综合效应,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努力打造"吃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工商服务不能区别对待”
“工商行政管理所提供的公共产品,重要的是要有公平有序的交易秩序。这个市场秩序,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而言,应该是公平的,参与其中的每个个体都应被"一视同仁",而非"区别对待"。”张建华还坦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并未完全做到这一点。”他举例说,比如,服务对象习惯性地瞄准较大规模的企业,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企业的关注不够,“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个别执法工作存在随意性,且对垄断性行业的触动不够,容易带来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对此,张建华强调,要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观念,在把握好自身权限的前提下,把服务均等化贯穿于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达到优化广州营商环境和宜居城乡环境的目的。
据介绍,今年广州市工商局将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十六字方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与科技服务等5类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产品重大装备等4类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产业与高端制造时尚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6类新兴产业,要逐个盯紧,提前介入,及时跟踪服务。同时,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做好高能耗高排放等落后产能企业的市场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