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三农水平仍需新思路
20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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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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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融业如何支持“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金融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明显提升。但由于现有农村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特…
金融业如何支持“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金融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明显提升。但由于现有农村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特点不匹配等多重原因,农村金融需求仍得不到有效满足。未来需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体制机制,扶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大力发展农业担保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金融服务“三农”措施频出,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包括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等。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
2011年,银监会统筹中西部网点覆盖和农村金融服务情况,按照“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挂钩”原则,引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中西部布局,着力解决中西部地区服务不足问题。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近日表示,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是解决“三农”和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积极稳妥培育村镇银行,及时完善政策措施,把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工作抓实抓好。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决定增加支农再贷款100亿元支持春耕备耕,并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近年来,央行持续加大了支农再贷款支持的力度,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充分调动了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500亿元,期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1094亿元,年累计发放额1708亿元,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创历史最高水平,对于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4.9%,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9.2个百分点。
——“基因”差异、抵押担保缺乏等导致农村金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
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三农”贷款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现在农业农村农民获得资金确实比较困难,正规渠道获得的资金明显不够,自己的积累、国家和金融机构的扶持也不够。
“尽管政府用于支农的资金每年都在加大,但仍难满足规模化农业发展的需求。许多农企和农户往往只能通过民间小额信贷或高利贷去获取发展所需资金,利率高、风险大,过程较为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现代规模化农业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说。
民盟中央指出,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部分地区的农村金融被边缘化,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使得农民不能就近享受普惠制金融服务,农村金融资源无法合理有效配置。基于商业原则,商业银行也是有选择性的提供金融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表示,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现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需求,大量资金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
全国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温思美表示,现在的村镇银行也呈“去农化”倾向,现在多数村镇银行是在发达地区所谓的“农村”,做的主要是附近乡镇的工商业生意,真正为农业服务的不多。“据我了解,现在很多村镇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其他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差别,还是需要和其他商业银行竞争。但商业银行的‘基因’决定了其不可能为小型农业生产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温思美说,农业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时间的要求同工商业完全不同。比如,农民可能手头没钱,马上需要买种子。从村镇银行贷款要经过一些程序,等一两周下来,播种期可能就错过了。但如果有农民自己的合作银行,就很简单,贷款很快能解决。
此外,农业受气候、疾病、行情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风险。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农业贷款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农业贷款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加快思路和制度创新,将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提至新高度
记者采访了解到,要真正解决“三农”贷款难的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农村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特点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支持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大力发展农业担保体系。
第一,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温思美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农村合作金融能很好地解决小农信贷需求问题,但现在我国农村互助金融还没有很好的政策规范,迫切需要解决。
朱静芝表示,尽管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规定,支持发展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但仍要求这些组织以现代正规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存在。这对于大多数民间内生的金融服务组织,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这些金融组织应适当放松监管。
第二,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朱静芝建议,继续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范围。允许和引导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特别是重点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到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投资设立机构。
第三,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发展。刘永好建议,鼓励并支持组建专门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专业担保公司,如养鸡、养猪、粮食生产等方面的农业类专业性担保公司。担保资金由龙头企业、社会企业、农村合作社、农户以及当地政府等各方出资,采用市场化方式运行,进行企业化管理。
他同时建议将农业专业担保公司作为重点扶持的担保机构,采取相应的损失补偿机制和优惠政策。据了解,河南省今年将从省财政拿出一定比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该专项资金用于涉农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补助,对省内现有各类担保公司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给予涉农担保季均余额1%的补助,用于充实涉农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
第四,建立农村金融发展基金,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民盟中央建议,由政府牵头引导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普遍服务基金。该基金为银行业当中所有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所享受,以支持县域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基金的补贴对象主要是在中西部县域地区等欠发达区域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