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加工企业在积极参与耕地流转中做强做大
2012-04-02
湖北省襄阳市粮食局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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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不可逆转性,给我国农业生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农村劳动力紧缺、农民种植农作物选择性日益增强、农产品与大市场的对接不及时等问题,越来越明显地反映出来。象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都有挑战和机遇一样,当今中国农村的新变化,…
保证双方共赢需要参与耕地流转
作为生产者,农民生产的粮油产品需要有稳定的销路。近年来出现农产品“卖难买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农产品与大市场对接的不对称性。
耕地承包到农户后,农民有了种植农作物充分的选择权。但是,这种选择权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种植农作物太过自由了。同样是种植小麦、稻谷,或者油菜等粮油作物,一季一户少则种植两三个品种,多则种植五六个品种。品种的多乱杂,导致好差难分,品质不一。用这样的粮油原料,无论如何也加工不出优质的产品。
粮油是季节性生产,但是加工企业却要常年生产。如果没有稳定、足够数量的粮油原料,粮油加工企业将面临吃不饱,甚至停产的境地。
无论是从农民生产的粮油产品寻求出路,还是粮油加工企业对生产原料的稳定需求,粮油加工企业参与耕地扭转都是十分必要的,是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
从目前现行和将来发展趋势,粮油加工企业参与耕地流转,可采取以下模式:
公司+基地+农户。这种模式是“订单农业”的初级模式,就是粮油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协议,农户按照“统一种子、统一种植模式、统一价格、统一收购”的方式,在收购价格上一般高于市场价20%左右保证收购订单生产的粮油产品。好处是农民只管生产,不愁销售,而且销售价格大大高于市场价格。不足之处,是在“法不责众”的状态下,现实主义的农民很难履行协议。市场价格高时,卖给出价高的经营者;市场价格低时,方可履行协议,卖给订单的粮油加工企业。
公司+合作社+农户。能够将分散的农户协调起来,并服务于农户,目前看来合作社是最佳选择。在单一合作社基础上,现在发展比较成熟的合作社,如对农民生产粮油提供从耕种到收获全过程的合作社已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粮油加工企业如果与他们签订订单粮油生产协议,就可以避免一家一户生产粮油难于管理的弊端,保证订单的落实。
租赁耕地。农村劳动力紧张是越来越实现的问题,如果粮油加工企业能够直接租赁农民的耕地雇请专业人员种植粮油,将会事半功倍。这种方式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如一年或者若干年将农户的耕地买断经营权,每年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由粮油加工企业雇请专业人员耕种。好处是农民获得稳定的耕地出租收入来源,粮油加工企业按照需要组织粮油生产。不足之处,是粮油加工企业要承担生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