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五措施齐力推进葡萄产业发展
2012-04-06
高光啟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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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特约记者柏斌通讯员苗春丽报道为快速推动葡萄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入的目标,云南省弥勒县实施优惠政策,推动产业观光带建设;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种植水平;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促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坚持龙头带动,大力发展葡萄产业。…
特约记者柏斌通讯员苗春丽报道为快速推动葡萄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入的目标,云南省弥勒县实施优惠政策,推动产业观光带建设;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种植水平;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促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坚持龙头带动,大力发展葡萄产业。
为推动葡萄产业观光带建设,弥勒县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凡在规划区内严格按县无公害葡萄种植技术规程种植规划品种,面积在5亩以上(含5亩)的农户,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每亩补助1千元,但种植水晶葡萄每亩补助5百元,种植玫瑰蜜葡萄不予补助;公司和实体参与在规划区内新植面积达2百亩以上的一次性每亩补助1500元;对依法组织成片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并新植规划品种的村小组奖励村小组工作经费1万元。新建的葡萄生产示范园区面积在200亩以上且基础设施配套,经验收合格后,视面积大小和投资额度一次性给予5—10万元补助。对开展葡萄种植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单位,给予立项扶持。通过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省级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认定的实施单位,奖励3—5万元;凡与省级以上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组织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且推广面积达200亩以上的,给予组织单位5万元奖励,对品种具有特殊推广价值的,经审定后给予重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拓展葡萄销售市场,对到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大中城市果品市场设立窗口,拥有营业执照,且主要销售弥勒县葡萄,经营期满一年后,经有关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补助5千—1万元;种植农户、营销大户等组建葡萄生产合作社,对依法设立,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带动能力较强,效益显著的葡萄生产合作社,按县政府有关政策进行奖励;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以上农博会优质名牌农产品的实施单位各奖励1万元和5万元,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各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其次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为引导果农按照《弥勒县优质无公害葡萄生产技术规程》种植和管理,全面提升的葡萄种植水平,该县去年就葡萄冬剪、抹芽、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管理技术专题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2280人,发放技术资料2300余份,同时还组织葡萄种植户代表到建水县和大理州宾川县等葡萄产业发展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和学习先进成熟的葡萄种植、管理技术和成功的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全县广大葡萄种植户普遍掌握了葡萄育苗、移栽、疏花、疏果、整枝、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避雨设施栽培、石灰氮涂芽破眠、葡萄环剥等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并形成了科学高效、全面系统、成熟完善的葡萄种植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