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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回应200亩农田“撂荒”四年
正协调投资方处理
2012-04-10 大河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364次
[导读]大河网报道:(记者王书栋)3月29日,大河网从登封获悉,针对媒体反映的登封市大金店镇圈占200亩农田建养猪场一事作出回应,目前正全力协调投资方处理此事。经查,群众反映的这200亩土地,涉及3村2镇,大金店镇约有160亩,剩下约40亩属东华镇…
  大河网报道:(记者王书栋)3月29日,大河网从登封获悉,针对媒体反映的登封市大金店镇圈占200亩农田建养猪场一事作出回应,目前正全力协调投资方处理此事。
  经查,群众反映的这200亩土地,涉及3村2镇,大金店镇约有160亩,剩下约40亩属东华镇。2009年初,郑州兰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搞特色葡萄种植,与上述村镇就用地事宜进行协商,涉及村委按照“4+2”工作法,根据现有土地流转政策工作法,经集体讨论通过,与郑州兰阔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给予农户每亩600元流转费用,2011年起流转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亩900元。自协议签订后,土地流转费用均按约定进行了支付,未出现拖欠农民地租现象。
  截至目前,郑州兰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现种植摩尔多瓦葡萄树约100亩,杨树50亩。打深井一眼,并购置大批物资。但由于连年干旱无雨,所打水井基本上成为枯井,缺乏充足水源,加之管理不到位,葡萄出现大面积死亡,后公司又及时进行补栽,但依然损失严重。群众反映土地撂荒,实际是葡萄死亡后的景象。
  鉴于此种情况,大金店镇党委政府已组成协调处置小组,对合作双发进行沟通协商,处理意见如下:
  1、督促投资方抓紧筹集资金使土地尽快全面投入使用,切实保证土地有效利用和维护群众利益。
  2、投资方若没有能力做后续资金投入,可协调双方迅速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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