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即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带头组织修定并公布了《酱香型白酒标准》。
该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生产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和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以保障酱香型白酒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