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5 星期四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政策法规 >正文
昆明:买卖转让三品一标证书最高罚款3万元
2011-11-30 云南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7480次
[导读]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已进入了市民的生活,“三品一标”该怎样监管?不正确使用“三品一标”证书如何处理?对此,昆明市农业局决定,于12月12日举行《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已进入了市民的生活,“三品一标”该怎样监管?不正确使用“三品一标”证书如何处理?对此,昆明市农业局决定,于12月12日举行《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18岁以上昆明市民可申请听证
  据了解,听证陈诉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至20人。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岁的公民,想参加听证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均可向昆明市农业局报名。报名传真(0871-4154399、8214449);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农业信息网站(网址:nyj.km.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nza@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17:00。
  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也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12月11日。诚邀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文本可到昆明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nyj.km.gov.cn)。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12月11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县级以上各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从申报认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并结合昆明市实际而制定。
  监督管理方面,第四章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及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职责,履行各自“三品一标”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认定的产地进行监督管理,并实行跟踪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加工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对“三品一标”标志印刷实施监督管理。
  买卖、转让“三品一标”将被罚款
  《昆明市“三品一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规定:获得“三品一标”认定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省、部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部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三品一标”认定证书:产地被污染或者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使用的投入品不符合“三品一标”相关标准要求的;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等不符合“三品一标”生产技术标准;擅自扩大“三品一标”产地范围的;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国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