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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公布雨润“问题肉”处理结果 15人受到处分
2011-08-31 中国广播网 作者: 浏览次数: 414次
[导读]记者从29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府2011年第16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6月30日被媒体曝光的雨润集团渭南市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问题肉”事件有了最终处理结果。

  记者从29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府2011年第16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今年6月30日被媒体曝光的雨润集团渭南市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问题肉”事件有了最终处理结果,生秦公司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075793元;15名责任人被给予撤职、停职、降级、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介绍,今年1月18日,渭南市澄城县商务局稽查队对雨润集团渭南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配送肉品车辆检查时,发现配送肉品与检验合格证不符,后经县动物检疫站人员检查,发现两片白条肉品甲状腺未清除干净。处理期间,渭南市商务局副局长孙兴华应生秦公司要求,电话要求放行被扣车辆,稽查队长未理睬。2小时后,经县商务局局长任建平同意,执法人员将被扣车辆放行。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渭南市邀请省畜禽生肉质量监督检测站专家对澄城县、韩城市留样“问题肉”进行了鉴定,发现有35公斤的片猪肉和部分“精腮肉”属不合格肉品;对生秦公司库存肉品检查时,又发现存在80袋共124.48公斤“精腮肉”不合格,另外生秦公司检疫、销售环节也存在检疫人员离岗、部分肉品品质检查合格证不知去向等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渭南市日前决定,生秦公司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075793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25000元;公司出厂肉品手续不全,给予行政处罚。15名涉责执法监管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分别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动物检疫所监督科副科长许玉怀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科员王剑锋、郭彬彬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直接负责监督科科长左善民、副所长许拴礼、所长蔡立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澄城县商务局稽查队队长王宏章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稽查队工作人员许涛、王小民、惠平、宋满义、李峰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澄城县商务局业务股股长蔺会民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澄城县商务局局长任建平行政降级处分。渭南市商务局副局长孙兴华影响和干扰基层正常执法,给予停职检查处理。

  8月29日,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渭南市关于这一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强调各地要汲取“问题肉”的教训,举一反三,始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陕西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九条措施,对食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实行常态化检查,确保群众买时放心、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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