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凯:至少在目前来说他本身卫生检验合格包括他的生产商的手续齐全,那么目前来讲我们就认为他是一个合法的产品,除非有相应的权利人提出相应的质疑,那么经过司法确认之后才能认定他在某一方面欠缺合法的手续,才能认定他是一种不合格的产品。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
包华:我跟郑律师的意见有所不同,我们以前所说的假冒伪劣,前三个字假、冒、伪其实大部分是一个意思,第四个才是劣,也就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很多我们见到的产品质量其实是符合国家一些标准的情况之下是仿其他品牌进行销售,这种产品来讲是属于假冒产品,根据消法的的规定来说也应该是做双倍返还的,也应该是做赔偿的,所以我认为这个案例里面不是说这个产品本身它的食品安全角度上来讲是不是出了问题,而是说他是否假冒了驰名商标进行销售,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消费者买到的山寨月饼或者是山寨的食品应该到哪里去讨说法,刚才郑律师的说法是如果山寨的月饼我们暂且说是月饼,如果说它是符合其他检测的手续的话我们还真没地儿讨说法去是吗?
郑传凯:是这样的,消费者只能向被仿冒或者涉嫌冒用的生产商进行投诉举报,但实际上这种投诉举报跟我们平常所说的消费者向工商管理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是不一样的,这种举报只是一种提示权利的作用,只能提示被冒用或者被仿造的生产商它的权利受损,作为消费者本身是没有权利启动一个确认这种商品是否合法,进一步说他这种登记注册或者说他涉嫌抢注商标是否合法的这种司法程序,消费者是没有权利去启动的。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呢?如果我们消费者买到了山寨的食品,或者具体点月饼,它其他各项手续都是齐全的,我们只能山寨一下了,至于口味怎么样,因为我们吃的东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口味怎么样,是不是百年传承下来的那个味道,可能这个就要打点折扣了是吗?
郑传凯:我认为不应该这样。
主持人:为什么?
郑传凯:我认为食品消费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内容吃的是味道、吃的是安全、吃的是营养。另一方面来讲,之所以是中国老字号,我们吃的另外一方面是文化,里面带有文化消费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如果我看到这个产品是个中华老字号的这样一个内容,我进行了购买,那说明我们双方对这个内容是表示一致的,不管是因为味道的消费还是因为文化的消费,但是如果我们的卖家是拿了一个假冒品牌的产品提供给我们的话,这种假冒产品现在非常多,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认为商家的行为其实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该是对消费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