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要到了,几千年的习惯,过节总得吃个月饼。可这些年来,月饼也越来越吃不安。且不说现在的月饼,陈馅堵得心慌;就说媒体报道的,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得缴个税。“馒头税”、“加名税”、“月饼税”,再搞下去,是不是真如网友所笑侃的,也得来个“呼吸税”?
在此,我们编发几篇文章,从诸方面表达民众对月饼缴税的看法,当然,更多的是由“月饼税”所延伸出来的对税收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质疑
此举有违传统
调节贫富无果
在税务机关的眼里,蚂蚱腿上的肉也是很多的,只要敢下刀,而且剜得干净。公司员工过中秋节发盒月饼还要上几块钱的税,足以证明此言不虚。
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国聚财”的税务机关就应该有这种蚂蚱腿上剜肉的精神。既然单位发月饼收税在法律上没有疑义,那么就算此举有违传统,职工也应该服从国家法律,这一点毋庸置疑。有这样认真的税务机关,我们应该感到庆幸才对。
不过,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发放福利传统的国家,从过冬的大白菜到烤火煤,从中秋的月饼到春节的肉,有些单位都曾经发放。现在与时俱进,直接发购物卡、银行卡甚至享受超低价买房“福利”的单位也是屡见不鲜。正像有网友追问的那样,吃月饼上税,喝茅台上没上税?开“福利车”、住“福利房”上没上税?甚至有人把矛头直指税务机关:你们那高额的年终奖上没上税?
如果说“月饼税”只是蚂蚱腿上那点肉的话,现实中还有青蛙腿、烧鸡腿、乳猪腿甚至大象腿存在。收到“蚂蚱腿”做福利的只不过是那些最普通单位最普通的职工,那些享受肥美的“烧鸡腿”、“乳猪腿”甚至“大象腿”的人,才是税务机关应该盯紧的对象。从根本上说,国家税收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平衡和调节贫富差距的一种手段,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上的税也许只是一点点,得到的回报可能更多。所以按照常理,越是福利低的职工越应该支持福利上税的政策才对。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明显的调节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