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也要缴税,引发了社会的焦虑。但原因并不止于此。重要的是,这也是民众对自身税负之重的焦虑,宏观上看这更是一种民富焦虑。税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调节贫富差距,可是对中秋节礼物性的月饼收税不近人情,只会加重工薪阶层的负担。虽然每当民众报怨的时候,便总有相关部门出来解释,但看看一个月饼便能引发一场税收焦虑的时候,税负之痛早就摆在那里了。
税负重了不利于民富,而民富几乎是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所在。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不可能长期依靠投资与外贸,因此,国家也在积极拉动内需,调节经济结构。可内需要振作,民众要消费,离不开民富,从某种程度上说,藏富于民、促进民富,是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可问题是,倘若相关部门总是与民争利,民众税负较为痛苦、生活压力较大,又将谈何民富?
没有解释到位
税务部门失职
其实,当下我们讨论的“月饼税”很模糊,因税目中没有“月饼税”。而实质上“月饼税”就是所得税。它可能是企业所得税,也可能是个人所得税,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当下有的人分不清“月饼税”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或许有人不知道,企业为员工发福利必须缴企业所得税。为何要区分二者呢?因为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如果不分清,本来由企业承担的所得税从员工头上扣,而员工却不清楚自己的权益被企业暗中侵害,反而误认为税务部门课征“月饼税”,税务部门岂不成了冤大头?当然,企业给员工发超额福利,可以从发给员工的福利中扣除,员工只是少拿一点。之所以有人痛批“月饼税”,不了解这一点可能是其中一个因素。
月饼作为实物,不可能切一块月饼缴税,势必从员工的工资福利中扣除,对有的员工而言,可能不愿意。因此,如果企业给员工发月饼要从员工身上扣税,必须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否则,只能给员工发等值的货币。同时,员工也有权利选择拿月饼还是拿货币缴税。
如果企业给员工发月饼,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支付,不要员工承担,只是对部分月收入超过3500元(含月饼价值)的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那么情形则完全不同。首先这是企业有担当,其次这是遵守税法的良好表现,因为员工收入超个税起征点部分缴税是义务。当然,企业同样要征求员工拿月饼还是拿货币缴税,否则,员工可以拒绝拿月饼。企业要强行压制,惹得员工不高兴,企业内部不和谐,好事变坏事,或者把问题引向税务部门,都不足取。可现在所讨论的“月饼税”到底是哪一种,并没有弄清楚。笔者认为,这是税务部门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