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先生从温州藤桥镇沙头村某超市购买沙琪玛,却在食用中吃出苍蝇,商场推卸说是生产商责任而拒赔。为此,郭先生向12315投诉举报。
郭先生说,当时儿子吵着要吃沙琪玛充饥,于是便到超市买了几袋。郭先生儿子吃了第一包后觉得不饱,准备吃第二包时,两人看到一只绿色的苍蝇粘在沙琪玛上。当时,郭先生就感到非常的恶心,马上带着该袋问题产品,赶到超市讨说法。超市工作人员称苍蝇在包装袋内,是生产厂家的责任,拒绝赔付。一气之下,郭先生向工商部门寻求解决。
接到投诉后,鹿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到该超市核实情况,经了解,苍蝇的确粘在包装袋内的沙琪玛上。就超市提出的生产厂家责任拒绝赔偿说辞,工商执法人员指出,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存在污秽不洁等感官性状异常情形的,应视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经工商人员调解,超市愿按沙琪玛购买金额10倍赔偿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