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孔文莹、实习生刘晓娟、通讯员朱海东)22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有关监督职能移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结束。
近日,省编办下发通知,成立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拟订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负责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统一发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省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主要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能移交和监管。一是要高度统一思想,紧密配合,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加强协调,敢于协调,善于协调;在协调中抓督办,在督办中抓落实,在落实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有序、规范、高效。四是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体现卫生、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