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业盐炒制干货金阳“远超炒货”被罚52万多元
2011-08-23
贵州商报 作者:
周朝义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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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5月,金阳新区金华镇“远超炒货厂”被查出涉嫌用工业盐炒制瓜子、南瓜子、花生、豆子等后,被贵阳市质监门当场查封涉嫌工业盐。
今年5月,金阳新区金华镇“远超炒货厂”被查出涉嫌用工业盐炒制瓜子、南瓜子、花生、豆子等后,被贵阳市质监门当场查封涉嫌工业盐。昨日,记者从贵阳市质监局获悉,经查实,远超炒货厂确实使用工业盐炒制各类炒货,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50余万元的决定。
据贵阳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炒货食品的行为处以违法生产炒货食品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421960元,对未经许可生产炒货食品的行为处100000元的处罚,共计521960元。
目前,远超炒货厂已交纳部分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