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18日讯(YMG记者魏文杰)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烟台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各部门将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年底前,将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在食用农产品环节,畜牧部门将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及在活畜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加强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严格落实检验检测、生产记录等制度。
加工生产环节中,质监部门将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惩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并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的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不得出厂。
工商部门将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对流通环节经营的食品开展随机性检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推行"五专两公开"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公开承诺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严格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准入制度,落实出口食品生产备案管理,完善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及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监测。
按照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相关部门将深入排查农村、城乡接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出租厂房、车间、仓库、民房等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年底前,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