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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食品须退市销毁 销毁记录至少保存3年
2011-08-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富子梅 浏览次数: 789次
[导读]《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8月12日起至29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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