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了调整烟盒包装标识力度的《通知》,要求加大警示语字号,并撤销英文警语(8月14日《北京晨报》)。
此前,媒体披露工信部将修改烟包标识的规定,不到一个月,烟草总公司便发文调整,工作做在了前面。倘若,此番调整依据国际惯例,在烟包上印上烂肺或者骷髅,自然会赢得社会的一片喝彩。然而,加大字号、调整色差之类的规定,只是局部改良,于控烟意义不大。
烟包标识的修改,意味着控烟真正进入深水区。所以,这次烟草行业“主动出击”,小范围修改烟标警语,实质上还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倘若,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话语缺失,其实就是对其擅改标识的默许和纵容。
必须从法规的层面廓清监管部门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明晰和固化烟草行业履约的社会责任。香烟警示标识,就是烟草业责任的试纸,是大改变,还是小改良,最终体现的不光是担当的勇气,还有政府推进控烟的决心与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