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目前22个省区市已经启动了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并且,原计划31个省区市在年底之前都要建立物价联动机制,现在要提前到10月份之前都建立起来。
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是: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甘肃等6省,将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安徽、海南4%,吉林4.5%,山东、宁夏5%,作为启动条件;天津将指数月累计同比涨幅超过3%,江苏、浙江将指数季度平均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湖北将指数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4%,陕西将指数月同比涨幅超过5%,作为启动条件。
近日,天津市民袁秀珍发现,她的低保账户里多了150元钱。据了解,原来她的低保是650元,现在实发800元,其中有150元是物价补贴。按照联动机制规定,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联动机制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不低于每人每月8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对此表示:“联动机制建立起来以后,将覆盖全国低收入群体9000万人。”周望军表示,未来还要调整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降低启动标准。
据《南方日报》我省已建联动机制,日前,辽宁省已经下发了通知,确定在全省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此外,今年4月和6月,辽宁省先后两次启动联动机制,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和肉价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