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和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屡屡出现的问题,天津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有关部门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知》下发后,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犯罪预防工作。各级检察院预防部门深入到辖区内卫生、药监、质监、工商、粮食等部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单位、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环节,并征求需求和意见。
天津市检察机关还充分运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主动与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与卫生、药监、质监、商委、工商、粮食、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及时获取第一手资料。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侦查部门及时立案,预防部门及时跟进,开展同步预防。
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还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帮助企业改章建制,堵塞漏洞。河东区检察院、东丽区检察院、静海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