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初正式出台《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单位今后所用食品添加剂实行专项管理,非法添加滥用者将受严惩。
办法明确要求,未经批准的非食用物质、受污染或者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标识不规范或无中文标识的食品添加剂,一律不得在餐饮服务提供者中使用。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或以掺假、掺杂、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对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在餐饮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办法同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专人采购;所购食品添加剂应有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的完整标识,并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指定专人保管食品添加剂;设立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量取食品添加剂应当使用专用容器或专用计量工具。
安全信息以“脸谱”公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初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开始公示,评价为“较差”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被重点监管。
省食药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是全省首次建立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多方位、等级化、信誉式、反压式的监管制度。多方位就是除监管部门监管外,引入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了监督的范围和效果。等级化就是根据监督检查内容,通过量化打分方式,综合评价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并通过简洁、形象的方式予以公示,对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监管。信誉式是通过公示监督信息,对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产生影响,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反压式是通过消费者根据公示结果看“脸谱”、选饭馆,激发餐饮服务单位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要求,省食药监管部门将定期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检查结果,给餐饮单位做出综合评分,并以简洁、形象的方式向消费者公示检查结果。综合评价结论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三个等级,公示形式即“笑脸”“平脸”和“哭脸”图案。每一个图案都将悬挂或张贴在餐饮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监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