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首批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贷款在铜梁侣俸、大庙两镇发放,7户农民贷到了27万元致富的“本钱”。据悉,全县第二笔300多万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正在审批之中。
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第一个获得贷款的侣俸镇农民黄连江告诉记者,他是7月27日递交贷款申请的,抵押物是家里的7亩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仅一个星期之后,他就从银行拿到了2万元贷款。他说,他准备用这2万元贷款购买鱼苗、鱼饲料,发展养鱼产业。
铜梁县农委主任周训西称,他们去年就打算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金融机构进行过多次磋商。但受法律和政策诸多因素影响,加之在金融工作中存在价值确认难、抵押登记难、变现处置难等诸多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迟迟不能实质性放款。
这次他们之所以能成功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关键在于三大创新:一是将土地承包权作为惟一担保;二是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抵押委托;三是政银合作共担风险。
他认为,这些创新办法大幅减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程序,为业主、大户申请贷款提供了便利。
在铜梁10万亩蔬菜基地,200多位业主所经营的土地大多从农民手中流转而来,过去,他们要想用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得征求每户农民及其每个家庭成员签字同意。而现在只需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抵押委托,业主和大户就可拿着土地流转合同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
在这个过程中,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并不承担任何风险。一旦贷款的业主和大户还不起贷款,政府和银行就可将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由新的业主和大户支付土地租金。
这些创新办法也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根据政银合作协议,政府将采取抵押风险补偿和担保基金的办法,与银行共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一旦银行因此产生呆坏账,政府财政将给予35%的补偿。
为让经营规模较小的普通农户也能得到银行的“青睐”,铜梁还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发展大批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再由新型合作社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可有效解决单笔贷款规模小、成本高的问题。
据介绍,铜梁县已决定有序推进这一工作,到2015年,全县发放农房、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抵押贷款达到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