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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
2011-10-08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石俊 浏览次数: 655次
[导读]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召开高层次食品安全会议、建立举报电话、执法检查等等,今年来,一系列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在逐步推进,而这也是史无前例的。

        出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召开高层次食品安全会议、建立举报电话、执法检查等等,今年来,一系列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在逐步推进,而这也是史无前例的。但业内流传一句话,“安全的食品不是检测出来的,但不安全的食品肯定是检测出来的。”这也暴露出,仅仅靠政府管理和先进技术,还仍不足以消除其中的安全隐患。
        缺失的“无缝”管理
        食品安全问题久治不愈,监管不到位已经被诟病已久。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就曾指出,毒豇豆、毒奶粉等事件发生的背后,更大的问题在于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存在着“多头管理”的弊病。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行政职能分工,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体系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厂家生产的监管,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是相对独立和割裂的,这也影响了整个食品链条监管的系统性。尽管我国已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但在食品安全管理实践中,多部门分段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2009年6月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8章仍规定了,食品安全由县级以上政府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有人曾举例说:一头猪在养殖场时,属于农业部门监管;到了运输阶段属于工商部门监管;在市场上,属于工商和质检部门监管;到餐桌上则属于卫生部门监管;如果将猪出口到外国,还需由检验检疫部门监管。
        谈及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也坦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链条长、环节多,存在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的问题,检测检验手段不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确需改进完善。“我国对化学品监管几乎处于空白,使‘食品添加剂’等各类化学品横行市场,最终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如是表示。
        据了解,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环境卫生署、渔农自然护理署以及政府化验所等部门构成,职权分别为政策的制定、政策的执行、管理食品市场以及食物检测。而食环署下辖的食物安全中心专门负责食物安全监管,目前已成为最主要的食物安全监管机构。
        “我们要保证食品安全一定要转变管理模式,过去叫危机管理,以强化监管为手段,现在则要变成风险管理,其实质就是以建立良好的生产系统为基础,以确认安全性为目标,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具有预见性的防止,让生产者对问题存有敬畏。”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李里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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