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针对农村消费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食品成为继种子和农药后,排位第三的“农村消费者最不放心”的商品;而新华社记者在山东潍坊等地调查、暗访时发现,一些“问题食品”呈现出专供农村市场的趋势。(8月19日新华社)
“进什么货要看小卖部开在哪里,城里有城里的货,农村有农村的货”,一些不良食品批发商道出了食品流向时的城乡差异;而临沂市白沙埠镇一位村民无奈地说,“农民买东西不看品牌和保质期等,只要能买得起、吃着香就行。”二者言语之间,足以证明问题食品已成为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大隐患。
食品安全问题与农民购买力相对低下有一定的关系,也与农村执法力度相对较弱有关联。在农村,除了一个三五人的工商所,就再也不存在其他监管力量。让如此薄弱的工商力量,去管理庞大的农村市场纵然有心也力不足。执法力量配置上的失衡,客观上决定着农民无法避免扮演着弱势群体的角色。
“问题食品”专供农村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城乡二元结构,表现的不仅仅是收入水平的差距,社会地位的悬殊,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同样也表现为对于自身安全保护意识的强弱以及政府公共资源分布上的失衡。
“问题食品”有选择地瞄准农村市场,把农村消费者当成“消废者”,一方面说明农村消费者对山寨食品认识不足,需要加强引导;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职能部门对“问题食品”的重视程度不够,以致农村市场成了“问题食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因此,“问题食品”转战农村,除了监管缺失的主因外,也与地方政府的不重视、甚至不作为直接关联。
食品安全大于天。如果连农民的生命健康权都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也只能是空谈。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必须施以更严格的制度、更强力的手段,确保每一种食品都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