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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沃尔玛为何屡在重庆“出洋相”
2011-10-11 新华网 作者: 郭立 浏览次数: 1545次
[导读]重庆市工商局日前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企业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即269万元罚款,实施15天的停业整顿。

  新华网重庆10月11日电:重庆市工商局日前通报,针对沃尔玛在渝企业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涉案门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即269万元罚款,实施15天的停业整顿。自2006年入渝以来,这已是沃尔玛第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屡次违法的背后,暴露出企业存在管理漏洞、违法成本过低、商业垄断滋生蔓延等诸多问题。

  企业管理漏洞频出

  去年1月以来,重庆沃尔玛超市12家分店(含其收购的2家好又多分店)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高价“绿色食品”认证的猪肉63547公斤,牟取非法利益73万元。据重庆市工商局统计,沃尔玛在重庆的相关门店屡次违法,2006年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仅今年1月-8月就达8次。

  今年3月,沃尔玛九龙广场店销售过期板鸭的事件曝光后,重庆市工商局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行政约谈了沃尔玛高层管理人员。根据工商部门调查,沃尔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较差,不认真查验、进了货根本不做记录、记录项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伪造记录、用自己编码记录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比比皆是。

  “沃尔玛内部有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还聘请了第三方公司监督检查,在如此严密的体系下,仍然出现严重的情况,不得不承认我们在管理上确实出了问题。我们没有抓好细节管理,愧对消费者,愧对政府管理部门!”沃尔玛重庆区域总经理杨国伟表示。

  重庆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左勇认为,沃尔玛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以企业利益至上,而不是以消费者利益至上的思维。按照有关规定,食品到期3天前就应下架,但沃尔玛在板鸭到期后多日都未处理,甚至加工后再次使用。“按照企业管理者的说法,这是超市员工的个人行为,我对此并不认同。如此重大的一起事件,绝非一个员工能够所为。如果强加于该员工身上,对其也不公平。”

  “有着完善管理制度的国际知名企业集团,却还出现严重问题,这就要从主观上查找原因。”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说,“凡事关食品安全的,再小一件事,都是大事!如果企业管理到位,就无空子可钻,既然有空子被钻了,就说明企业的管理还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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