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消息:1月22日,市民贾先生在马莎百货购买了红茶后发现还有一个月就将过期。马莎客服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了他的退货要求,并强调“进口食品就是过期了也能吃”。
昨日,马莎与贾先生达成和解。马莎百货解释,商城对于保质周期较短的食品,规定一个提前于保质期的陈列日期,产品到了陈列日期后会被强制下架,而茶叶的陈列日期和保质期相同,因此才会有“临界食品”在架上的情况。
马莎市场部经理李小姐表示,由于公司注重食品的新鲜口感以及安全,因此食品的保质周期普遍较短。“保质周期短的食品陈列要求相对就高,公司为此规定了两个日期标准,除了保质期外还有陈列日期。”李小姐从货架上取下一盒草莓杏仁脆麦片,记者发现其中文标注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2日,保质期至2011年6月1日,而在包装盒的另一端,有喷码标注Display Until(陈列日期)2011年5月4日,Best Before(最佳食用期)2011年6月1日。
“这表明该商品到了陈列日期(5月4日)就强制下架了,因此之后消费者就不可能在货架上发现它。陈列日期作内部参考,工作人员在系统里查询后会定时更换商品。但茶叶类商陈列日期和保质期相同,因此才会有"临界食品"在货架的情况。”
李小姐指出,陈列日期比最佳食用期平均早一个月左右,而最佳食用期在国内往往用“保质期”表示,她强调马莎绝对不会在货架上销售任何过期食品。